一是加强领导,细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了“五城联创”总指挥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导机构的通知》,明确成立了市容环境等7个专业督导组,形成多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机制,提升实效。建立高位推进、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化、常态化、规范化。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对所有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强化督促检查机制,形成定期听取汇报、“两办”督查室重点督办、市创建办统筹协调督导、市文明办日常督查的工作推进机制,倒逼各单位落实创建责任、完成创建任务。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对在创建工作中作风扎实、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问责。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建立了全媒体参与、全社会推进的大宣传格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宣传栏、显示屏等宣传手段,注重运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型传播方式,大力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和创建亮点。以正面宣传、反面曝光相结合的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创建,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