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要求和禹州市实际情况,2017年在我市22个乡镇的农业村中重新遴选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享受项目物化补贴;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优先接受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和服务。
一、科技示范户遴选条件
科技示范户要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和种植水平,科技意识强,带动能力强,乐于助人,以从事种植业为主,有专人,较稳定。示范户选择的原则上以具有一定种植规模、辐射带动力强的农户为标准。优先增加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比重,并把有一定规模的稳定性强、产业突出的农户作为选择的重点对象,使示范户真正做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科技示范户遴选程序
在选择程序上,遴选示范户要在农户自愿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村委会推荐,乡镇政府把关,农技指导员初审,项目专家组审核确定。经市农林局批准后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并报省农业厅备案。
三、科技示范户权利及义务
入选的科技示范户与农林局签订协议书,对科技示范户的服务责任、物化补助等进行明确。各区域站对辖区内科技示范户入户指导、现场培训、组织观摩,优先接受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和服务,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及时向技术员提供生产和技术指导的有关信息,做好农情调查、技术推广和政策宣传工作;辐射带动20户农户使用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等。同时,科技示范户享受肥料等物化补贴,提高科技示范户积极性,使科技示范户成为观念新、技术强、留得住的新型农民,成为技术推广员、政策宣传员。
望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本地生产条件和产业结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科技示范户的遴选工作。
联系电话:0374-8609637
禹州市农业林业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