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合伙企业登记
办理依据
《合伙企业法》
所需材料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办理地点
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事窗口
工商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联系方式
贾保定,2076718;王慧,8880976;韩中语,8880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