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失业职工
二:所需材料
1、参保单位提供下列材料:
(1)失业人员的名单
(2)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证明
(3)失业人员原始档案
(4)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
(5)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2、失业人员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照片2寸1张
(3)《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表》、《失业人员申领资格初审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求 职 登 记 证 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中国银行的银行卡一张。
三: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应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有关材料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15日内报失业保险窗口备案。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窗口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
六:办理窗口
地址:禹州市府西路与大同路交叉口向南20米-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民生保障专区(东区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西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3点-17点(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4-8288957
七:注意事项
1.提供相关信息真实,报送相关材料齐全。
2.失业人员需本人办理申领手续。
八:预约办理
关注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进行微信预约办理;
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374-8288957
预约办理是为了方便那些平时比较忙或者家住在偏远乡镇的服务对象,预约以后来到大厅只需出示预约的身份证就可以马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