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对象 |
河南省、许昌市人社局批准的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的各类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员 |
| 办理条件 |
满足国家法定退休条件的各类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员 |
| 办理依据 |
l、《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2、《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豫政[2006]29号); 3、河南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6]26号); 4、《河南劳动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审批和劳动鉴定工作的通知》(豫劳险[1999]43号)。 |
| 所需材料 |
《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养老保险手册 |
| 办理地点 |
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 办理窗口 |
民生保障专区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
| 窗口办理流程 |
1、在人社局养老失业股填写《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登记表》 2、持以上所需材料到职工管理股审核后,填写《许昌市社会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并留存相关表格,手册和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管理股计算退休待遇并打印退休待遇计算单 4、次月20号以后到退休管理窗口(34号)领取本人银行卡 |
| 联系方式 |
0374-8288938 8282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