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禹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0月31日
禹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推动禹州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产业发展,强化大数据对政府治理、经济转型、社会服务的支撑,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国家大力实施大数据战略的机遇,以政府、社会、市场应用需求为导向,围绕政府治理的协同高效、社会服务的精准便利和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坚持“应用驱动、创新引领,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聚焦高端、确保安全”的原则,全面促进大数据在各领域的应用,将大数据打造成新常态下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新引擎,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努力建成全国领先的大数据资源集聚地和大数据应用服务示范基地。
二、目标任务
到2018年底,大数据产业体系建设基本健全,政府数据资源实现有效整合,大数据开放与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业务形态较为齐备,实现大数据带动相关产业规模突破50亿元。到2019年底,产业载体建设顺利推进,数据中心初步建成,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聚集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带动相关产业规模突破100亿元。到2020年底,大数据创新应用水平明显提高,以大数据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大数据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
三、实施步骤
(一)基础构建期(2017—2018年)。一是打造产业发展基础平台。在完成大数据产业园区规划和完善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同时,加快建设中原云都大数据服务中心(智汇数字港大厦),整合各领域数据资源,加快启动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时空信息云平台的建设,完善人才引进和培育体系,全力实施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程,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打造中原云都大数据云计算中心。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建成服务于民生、政务、产业等多领域的政府“政务云”与社会“公有云”相结合的禹州市中原云都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努力构建标准化、智能化、集约化的新型IT产业环境,打造“中原云都”新IP,全面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三是做好物联网城市布局。利用引进企业在智能终端、通信模组等物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优势,依托中原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和石墨烯智慧路灯等项目布局,优先发展应用于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交通能源、公共安全、钧陶瓷、中医药、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物联网感知设备,加快移动物联网建设,统筹物联网城市布局,打造物联网示范市。四是做好市场拓展工作。围绕大数据基础支撑、核心产业、关联产业和衍生产业等领域,合理规划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布局,加快形成中原云都大数据产业联盟,实施项目“引得进来—走得出去”的拓展战略,加大宣传推广、品牌打造力度,打造两个以上重点行业领域示范项目试点。
(二)集群聚集期(2018年—2019年)。一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与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加快完成智汇数字港大厦建设,打造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为城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为大数据产业集聚人才、政策、空间等发展要素,加快构建由“筑巢引凤”到“引凤筑巢”发展新格局,打造县域大数据发展示范高地。二是整合提升产业链。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知名云计算、大数据企业入驻禹州,加强招商引资和本地优秀企业培育,加快形成集聚效应,建成大项目带动产业发展新格局。同时,在借助大数据大力发展传统优势产业、主导产业的基础上,努力在钧陶瓷、中医药和装备制造等领域实现突破,全面带动大数据产业发展。三是实现集群聚集。通过链式、集群引进等一系列高标准布局,打包建设一批总部型、基地型项目,辐射带动大数据全产业链企业集聚,实现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突破创新。
(三)创新突破期(2019—2020年)。一是巩固发展实力。推动以数据资源为基础的信息服务业发展空间,完善高端品牌创建、高素质人才引入、高增值和高回报产业培育,不断充实巩固大数据产业基地的资源实力、创新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吸引更多信息技术产业领域相关的软硬件产品企业和服务企业,逐步形成与产业基础和优势条件对应的信息技术产业体系,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水平。三是持续拓展市场。发展中原云都大数据产业联盟,将全省180个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作为大数据业务发展的重要目标,进行业务拓展,建成河南省城市大数据综合示范应用县(市),将禹州打造成为未来国家级大数据创业创新中心和城市大数据产业基地,成为立足省内、辐射全国的大数据创新要素有机组成部分,实现大数据带动相关产业规模突破200亿元。
四、工作重点
(一)夯实发展基础,为大数据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扩大网络容量和接入网络覆盖范围,积极利用光纤和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全面提升宽带网络速度与性能。结合市产业集聚区、商业区、居住小区建设,完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深化网络应用普及。(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2.完善数据存储基础设施。严格按照高端化、规模化、集群化的发展方向,加快建设中原云都大数据云计算中心,主要用于中原地区的数据存储和其他省份的数据灾备,将其作为承载大数据应用、超算应用及云计算应用的大型新型数据中心,为大数据发展提供硬件空间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
3.加快“大数据产业园”规划建设。结合实际情况,科学部署“一园三区”大数据产业园。其中,“一园”即大数据产业园,“三区”分别是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区、大数据新型智汇街区和智慧产业园区。三区联动形成总部展示与产业物流互动共促的发展新格局,为大数据产业快速落地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二)统筹各部门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城市与大数据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同发展
1.整合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政府部门信息化机构、信息化平台和信息系统整合。除上级另有规定外,政府部门新建非涉密信息系统一律部署到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平台,存量非涉密信息系统逐步迁移到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平台;涉及政务数据资源汇聚、跨部门共享交换信息化项目,必须依托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平台开展;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市工信委)
2.统筹规划大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制定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目录》,明确政务数据各部门数据资源管理及共享、开放义务和权利,将政务数据不共享、不开放纳入负面清单,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共享。落实公共机构数据开放制度和计划,实行数据资源统一集中向社会开放,建成市政务数据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3.加快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大集中、大整合、大共享”的要求,整合全市网络、软件和硬件等信息资源,在建成政府“政务云”和社会“公有云”的基础上,完善两个云中心的分工合作机制,实现全市智慧应用的统一承载和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设服务民生、政务、产业等多领域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4.打造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在完成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的同时,采用先进技术,在智汇数字港大厦打造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建立集通信、指挥和调度于一体,高智能化的城市管理系统,为城市构建一张全面的处置“安全网”,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的科学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
(三)推动大数据在各传统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创新,加快信息经济、知识经济与网络经济快速发展
1.深化大数据在传统工业领域的应用创新。结合新一轮技术革命、“中国制造2025”、许昌市培育大企业集团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推进大数据与智能制造、“互联网+”的融合创新,基于互联网+装备制造云平台的智能制造创新中心项目,针对企业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全流程的应用需求,鼓励和帮助企业以多种途径获取价值数据和开展大数据应用,打造智慧工厂,加快培育一批规模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支持建设产业大数据公共服务中心,聚焦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形成产业数据基础支撑和产业综合应用支撑中心。通过大数据支撑,营造集众创社区、智能制造连接器、智能服务平台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生态,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大规模制造转向大规模定制,B2C转向C2B的智能制造模式的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在大数据系统支撑下实现产业重构和流程再造,推动工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跨越,推动制造商向服务商转变。(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
2.推动大数据在服务业的应用创新。研发面向服务业的大数据解决方案,鼓励服务业应用大数据进行商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创新,扩大服务范围,提高行业服务水平。推动金融、商贸、物流、零售、外贸、电信等企业信息化与大数据技术融合应用,鼓励其向用户平台类企业转变。试点推进商业大数据在社会信用、金融服务、商贸业、物流业的应用创新。围绕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大数据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充分利用电子商务中形成的大数据资源服务企业市场战略和政府市场监管、调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
3.提升大数据在特色产业领域的应用水平。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网络经济等商业模式发展。深入开展“互联网+”行动,围绕中医药、钧陶瓷、“三粉”加工、装备制造、发制品等特色产业,重点推进中医药健康云、工业创新云、工业服务云、智能制造云等应用,打造特色电子商务产业园。结合电子商务孵化园、电子商务创业园和“禹王广场电子商务园”建设,依托禹铨大数据研究院和中兴中医药大数据研究院,利用河南凌讯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先进的VR和AR技术,建立电商交易及运营平台、药材(含保健食品)监管追溯平台、传统工艺线上展示平台、文化旅游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立足禹州、面向河南、辐射全国,通过O2O模式,实现产品生产、集散、交易全程可追溯管理及传统产业向智慧产业的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药管委、市药材办、市农林局、市陶瓷局、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市商务局)
(四)加快大数据在政务、公共事业领域的创新应用,全面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1.完善惠民体系,创新民生公共服务方式。结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信息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人居环境、健康医疗、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质量安全、文化教育、交通旅游、消费维权、城乡服务等领域的城市大数据应用,优先开发智慧农业、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城管等各类应用,通过智慧产业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原有服务体系的跨系统、跨行业大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促进城市公共服务方式创新,实现一站式、一键式,精准化、智能化服务体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市农林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2.加快城市公共设施物联网布局,精准定位管理服务对象,提高经济运行分析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快城市道路、地下管网、排水、照明、环保、建筑物等公共设施感知设备布设与物联网建设,形成较完备的物联网传输和平台支撑环境。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加快构建工业无线网络环境,在陶瓷、建材等工业产品上增加网络软硬件模块,实现用户远程操控、数据自动采集分析等功能,加快生产制造实时数据信息的感知、传送和分析,实现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支撑智能制造云平台、中小企业创新孵化平台、“互联网+”协同制造发展,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为政府决策、企业经营等提供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五)围绕大数据全产业链布局,加快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1.加快产业项目落地。紧密结合禹州产业发展基础,严格参照《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目录》,实施大数据全产业链布局,全力培育大数据发展新业态,加快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同时,统筹整合落地企业自身资源优势,以发展我市特色产业为着力点,努力打造中医药、钧陶瓷、智能制造、大数据信用、可追溯体系、城市公共信息、超级计算七大云平台,助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食药监、市卫计委)
2.强化招商引资。建设智慧招商平台,为企业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利用我市人文、区位、产业等优势,继续强化产业招商链条,完善优惠政策,健全配套产业体系和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大力引进国内外数据存储、分析和应用服务的高端企业,逐步集聚一批省直部门的信息分析中心和国内外龙头企业的研发、服务、交易、结算总部,吸引和培育一批数据分析和数据应用企业,打造形成以数据分析、挖掘、组织管理、应用服务为核心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工信委)
3.驱动发展共享经济。利用大数据驱动发展共享经济,通过物联网新能源共享电车、蜜蜂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及OFO共享自行车等项目的落地,掀开新共享经济发展的篇章,为闲置资源创造市场价值,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为经济转型升级带来新动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市发改委)
4.做好项目服务跟踪。牢固树立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中原云都项目市场拓展部的作用,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真正实现项目对接“一对一”,问题解决“面对面”,让企业和人才在禹州“能发展、长发展、待得住、流得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六)围绕大数据信息安全,强化保障体系建设
1.健全大数据安全管理标准规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数据资源采集、管理、共享、交易等标准规范,明确收集数据的范围和格式、数据管理的权限和程序以及开放数据的内容、格式和访问方式等,切实加强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依法依规保护涉及国家利益、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等数据资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数据资源的管理控制。加强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做好信息安全制度机制建设,有效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明确数据采集、数据传输、存储处理、分析应用、共享开放等各环节的责任边界,建立数据提供和使用追责体系。围绕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安全、云平台安全、网络通信安全、数据安全、身份认证与管理等,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
3.增强大数据技术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大数据安全软硬件技术标准,建立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和机制,提高大数据平台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加强数据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防范等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开展大数据平台可靠性及安全性测评服务,引导大数据安全可控和有序发展。积极推动采用自主可控的大数据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创新驱动。依托“中原云都智汇街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等多种载体,鼓励公众和企业发掘、利用、开放数据资源,推动万众创新、开放创新和联动创新的良好氛围。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创投机构等共同参与,建立各种形式的大数据创业园、大数据创新创业孵化器和大数据创业创新中心,打造创新成果转化平台。设立面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交叉领域的创业支持项目,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创新财政政策扶持方式。有效整合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资金,通过创业扶持、投入补助、业绩奖励、政府采购、产业基金投资、政府提供免费服务等方式,重点扶持数据采集、挖掘、整合、分析咨询、开放、交易等新业态的发展。建设大数据企业孵化器,设立创业种子资金,增强创业型企业孵化能力;对创建或引进的大数据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对符合相关条件入驻禹州市智汇街区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扶持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平台建设、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扶持创业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数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各类风险投资机构搭建大数据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积极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及社会资金参与,扩大投融资能力;加快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数据资产融资渠道,拓宽大数据企业融资范围。
(三)加强人才培育。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合作,利用北京大学“互联网+与新经济研究实践基地”、禹铨大数据研究院创新学院等大数据研究机构,开展大数据理论研究,加强职业技能人才实践培养,积极培育大数据技术和应用创新型人才;以各种活动载体交流大数据推进经验、选拔人才、发现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积极推进与其他城市的大数据技术交流合作,引进大数据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引导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合作,支持本地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并酌情给予项目启动资金补贴,形成若干具有竞争力的大数据企业和产品。
(四)加强宣传交流。加大大数据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各种载体和途径评选、奖励和推广大数据应用典型示范案例,提高全社会对大数据作用的认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实施大数据战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鼓励企业参加禹州市智慧城市博览会、创业大赛等平台和国内外大数据交流活动,增加大数据发展的交流渠道,推进大数据企业、院所开展国内外大数据技术交流与商业合作。
附件:禹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台账
禹政〔2017〕70号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