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禹州市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办法(试行)》和《禹州市非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16日
禹州市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业类投资项目准入评估机制,通过对拟准入项目全面评估,推进各类要素资源合理高效配置,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产业布局优化提升,全面提高工业类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着力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范围
全市进入市产业集聚区或专业园区1亿元以上所有新增建设用地的工业类投资项目(外资项目按照当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市产业集聚区或专业园区以外,原则上不予批建新增建设用地工业类投资项目(不占用生产要素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特别发展需要的项目除外)。
二、评估原则
(一)坚持科学有序发展原则。按照禹州市“2+2+4+4”工业体系和产业发展定位,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划为引领,坚持“集群集聚、集约节约、生态环保、安全稳定、链式发展”,推动项目有序落户、产业合理布局。
(二)坚持转型创新发展原则。以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为导向,重点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产业项目,以及科技水平高、技术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项目。
(三)坚持质量效益为重原则。以“亩均产出效益”分析为重点,立足于规模数量向质量效益转变,以最小的资源环境等要素配置代价创造最大化效益,促进土地资源向高产出、高效益企业优先配置。
(四)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技术分析与经济分析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给合,指标评估与政策服务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估项目。
三、评估体系
设置否决、定量、加分3大类评估指标,全方位、客观、科学对工业类投资项目准入可行性进行评估。
(一)否决指标(5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业类投资项目不予评估、不予准入:
1.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明令限制、淘汰的;不符合省、许昌及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布局、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规划和其他相关行业规划、有关政策的。(由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信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认定)
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未能落实、项目生产废水未能接入污水管网或卫生、安全防护距离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环保、消防、安全、能耗等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由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发改委负责认定)
3.企业存在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或违法用地等情况的扩建、改建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工信委联合认定)
4.社会影响大、大多数群众有意见,特别是反应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严重个人极端行为,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项目。(由市维稳办、市信访局负责认定)
5.项目投资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社会诚信、资信等黑名单,且无整改迹象或不能从黑名单移出的项目(轻微失信,且通过整改能够移出黑名单的除外)。(由市工商局、人民银行禹州市支行、市法院负责认定)
(二)定量指标(33项)
未被否决的工业类投资项目进入评估程序,设置定量评估指标11类33项,共100分。
1.产业政策类(3项、8分)
符合产业政策情况(3分);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情况(3分);对产业发展延链补链强链作用情况(2分)。
2.规划控制类(6项、10分)
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情况(2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2分);符合园区控制性详规要求情况(2分);开发强度等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和标准情况(2分);项目选址地下文物保护情况(1分);水资源利用、水土保持、供排水等水环境情况(1分)。
3.质量效益类(3项、12分)
投资强度(6分);产出强度(3分);税收贡献(3分)
4.综合实力类(4项、9分)
投资方综合实力、生产资料市场供给保障情况(3分);投资规模、资金落实情况(2分);能否按建设周期实施情况(2分);能否按比例缴纳项目建设保证金情况(2分)。
5.技术创新类(4项、7分)
生产设备先进性情况(3分);专利情况(2分);产学研结合情况(1分);项目同步组建研发机构情况(1分)。
6.环境保护类(3项、10分)
项目选址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区域环境总量控制要求情况(4分);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危险固废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情况(4分);施工期环境保护情况(2分)。
7.能源消耗类(2项、8分)
年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符合行业标准情况(折算标准煤)(3分);万元产值能耗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及省、许昌市、禹州市规定要求情况(5分)。
8.人力资源类(3项、4分)
用工情况(1分);带动就业情况(1分);高技术人才占比情况(2分)。
9.安全生产类(3项、7分)
消防、重大安全隐患情况(3分);重大危险源、使用危化品情况(2分);职业病危害风险情况(2分)。
10.社会稳定类(1项、5分)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审核备案情况(5分)。
11.综合评价(1项、20分)
市有关领导、3名专家围绕产业政策、规划控制、质量效益、综合实力、技术创新、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评价(20分)。
(三)加分指标(5项)
1.引进世界500强、境外上市企业或投资50亿以上的工业类投资项目加5分。
2.引进中国500强、国内上市企业、投资30亿元以上项目,或禹州市境外项目投资主体承诺在禹州市注册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的工业类投资项目加4分。
3.引进中国民企500强、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或拟准入项目承诺先期注入启动资金的,或参与制定修订国家、行业标准,或属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拥有国家级品牌、博士后工作站等工业类投资项目加3分。
4.拥有省级及以上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名牌产品,或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工业类投资项目加2.5分。
5.拥有许昌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等工业类投资项目加2分。
(四)计分办法
综合评估实行百分制,结合加分指标,最高分为105分。其中,产业政策、规划控制、质量效益、资金保障、技术创新、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社会稳定10类指标由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每项指标分值,结合实际审查以及听取陈述、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综合评价指标,由市有关领导和3名专家以每人20分的分值进行综合评价,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加权平均后得出该项指标最终得分。加分指标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五)结果运用
1.综合得分70以下的项目,不予准入。
2.综合得分70-80分的项目,列入实施项目储备库,招商引资单位帮助进行整改完善,提交市产业投资项目集中评估联席会议集中会审评估,仍达不到80分以上的项目,不予准入。
3.综合得分80-90分的项目,进入禹州市实施项目库,全力保障项目实施。
4.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项目,动态调整直接进入禹州市重点项目盘子,优先保障项目实施。
四、评估程序
(一)提出申请。对拟开展评估的工业类投资项目,由项目投资主体或引进单位于每月15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安排下一个月度评估,重大事项需要“一事一议”的除外),向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二)申请资料。申请单位需填报《禹州市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申请表》,提供《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意向地块1∶500现状地形图(或项目拟选址区域位置),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主要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境外投资企业提供商业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投资方上年度销售收入及上缴税收证明材料、生产产品照片,近6个月内的开户行资信证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受理评估。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16日前将申请评估的项目分类梳理,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呈报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分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初审。
(四)初审评估。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每月19日前,围绕分管评估指标事项开展初步审查,在《禹州市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申请表》相应栏内附初审意见,并签字盖章,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集中评估。集中评估通过召开市产业投资项目集中评估联席会议形式进行。
1.时间要求: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需要“一事一议”的项目随时召开联席会议评估。
2.会议内容:通过项目投资主体或引进单位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陈述、答辩,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专家根据《禹州市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初审意见进行打分,综合得分70分以下的项目不予准入,70分以上的项目分类管理实施。
3.结果确定:每次联席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集中评估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以会议纪要为准,确定项目是否准入。
五、监督管理
(一)严肃评估纪律。参加评估的专家和有关单位人员应当以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参加项目评估,不得泄露项目技术秘密和评估过程中其他人员的意见,不得私下与申请单位、其他利害关系人联络,不得收受项目申请单位、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现金或财物。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二)引导项目主体自律。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申报资料。凡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取消其评估申请资格或评估结果,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加强对准入项目投资主体的监督管理。在项目实施中,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投资主体和投资内容,确因客观条件限制而调整的,需重新提请评估。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的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处理。对未按照项目承诺书(投资协议书)履约的项目,相关部门应根据约定进行处理和追责。项目竣工试生产或投产后应进行综合验收,对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税收贡献等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出具限期整改意见书,到期整改不到位的,对项目生产用电、用水、用气等要素配置实行差异化价格,相应提高要素成本(具体惩罚措施由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评估办法试行情况科学制定)。
(四)严格准入条件。对经过评估,确定不予准入的项目,不给予各类要素资源配置,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擅自推动实施,严禁违规办理相关手续;对确定准入的项目,各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在项目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全过程实行“一站式”受理、全程式代理、开通绿色通道、限时办结“一条龙”服务,全力保障各类要素,加快项目实施。
(五)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准入项目实施过程的督促检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实施。市监察局应对项目评估过程中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等情形实施责任追究。
六、其他事项
(一)对禹州市经济转型发展有重大意义的重大项目,投资规模超百亿元的项目,国家、河南省鼓励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用地量少、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的项目等实行“一事一议”。
(二)对未被否决,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投资规模大、用地量较大的工业类投资项目,按照“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预留规划用地,根据生产建设进度分期供地。
七、附则
(一)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各牵头单位或直接主管单位根据评估指标体系中所负责指标,认真研究制定评分实施细则,并报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实施细则为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估打分。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两年,根据国家、省、市新政策、新要求适时修改调整。
附件:1.禹州市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申请表
2.项目评估申请报告(样本)
3.禹州市工业类投资项目承诺书
4.禹州市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
禹州市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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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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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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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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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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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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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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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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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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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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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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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扩建 □改建 |
□外资 □内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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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类别 |
□鼓励类 □允许类 □限制类 |
对应产业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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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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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亩) |
|
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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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
□新用地 □转让 |
是否建在
禁止准入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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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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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产品及产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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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万元) |
|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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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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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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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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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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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总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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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产出比(总投资/总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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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增加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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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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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装机容量(KV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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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耗能情况(吨标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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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吨标煤/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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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
情况 |
生产废水排放 |
□有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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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废气排放 |
□有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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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 |
□有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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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污染物 |
□有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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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纳管情况 |
|
排污总量平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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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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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业主申报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评估成员单位意见(盖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项目评估申请报告
(样本)
一、公司概况(投资方)
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主营业务、近三年的销售、利润、税金、资产负债、银行信用等级,是社会自然人投资的项目,需重点说明投资人及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项目简介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占地规模,拟选址,建筑面积,建设年限。
主要建设内容:工艺流程、设备领先程度、技术工艺来源,工艺流程,知识产权状况,主要生产、检测设备、核心研发团队,生产装备技术水平;主要产品、产品在同行业状况、国内外市场情况、技术发展趋势、产业关联度、市场推广应用分析;供电、供排水、供热、供气、原材料等要素配置情况,安全、环保(含污水、废气、固废等排放情况)、社会稳定、节能措施等。
三、效益分析
项目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筹措情况,项目建设计划安排,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预计用工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量,年销售收入,年利税,可以带动当地就业情况。
联 系 人:XXX
联系方式:XXX
附件3
禹州市工业类投资项目承诺书
根据《禹州市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办法(试行)》,经申报禹州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评估,本企业现就项目实施承诺如下:
一、保证项目准入评价申报资料真实、可靠。
二、保证项目技术来源正当,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严格按照准入标准、要求和所申报的项目指标实施项目。若有违反,愿受处理处罚并及时整改。
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出让合同要求集约节约用地,如违反法律法规,愿受处理处罚并及时整改。
五、保证依法实施项目建设,并在取得土地后 个月内开工,项目建设期 个月,项目实际投资强度不低于 万元/亩。项目竣工后,完成各单项验收,及时申报项目投产综合验收。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 业(盖章):
附件4
禹州市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指标体系
项目名称:
|
序号 |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估
得分 |
责任单位 |
|
1 |
产业
政策 |
符合产业政策情况(鼓励类得3分、允许类得2分) |
3 |
|
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商务局配合 |
|
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情况 |
3 |
|
|
对产业发展有较强的延链补链强链作用 |
2 |
|
|
2 |
规划
控制 |
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情况 |
2 |
|
市城乡规划局 |
|
项目选址符合园区控制性详规要求情况 |
2 |
|
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
|
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
2 |
|
市国土资源局 |
|
开发强度等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和标准情况(容积率大于1.2,建筑密度大于40%,其他) |
2 |
|
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
|
项目选址地下文物保护情况 |
1 |
|
市文广新局 |
|
水资源利用、水土保持、供排水等水环境情况 |
1 |
市水务局 |
|
3 |
质量
效益 |
亩均投资强度达到280万元得3分,每增加20%加1分,最高加2分 |
6 |
|
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
|
投产后,亩均年应计税销售收入第一年不低于60万元;第二年不低于200万元;第三年不低于400万元,达到要求得2.5分,超过标准20%以上加0.5分 |
3 |
|
|
投产后,年亩均税收第一年不低于5万元;第二年不低于10万元;第三年后每年不低于20万元,达到要求得2.5分,超过标准20%以上加0.5分 |
3 |
|
|
4 |
综合实力 |
投资方综合实力、生产资料市场供给保障情况 |
3 |
|
市商务局牵头,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配合 |
|
投资规模、资金落实情况 |
2 |
|
|
能否按建设周期实施情况 |
2 |
|
|
能否按比例缴纳项目建设保证金情况 |
2 |
|
市财政局 |
|
5 |
技术
创新 |
生产设备先进性情况(设备国际先进得3分,国内领先得2.5分,先进得2分) |
3 |
|
市科技发展中心牵头,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工信委配合 |
|
专利情况(自有发明专利得2分,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专利产业化占比50%得1分) |
2 |
|
|
产学研结合情况 |
1 |
|
|
项目同步组建研发机构(项目同步组建研发机构得1分,有规划但不同步建设得0.5分) |
1 |
|
|
序号 |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估
得分 |
责任单位 |
|
6 |
环境
保护 |
项目选址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区域环境总量控制要求情况 |
4 |
|
市环保局 |
|
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危险固废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情况 |
4 |
|
|
施工期环境保护情况 |
2 |
|
|
7 |
能源
消耗 |
年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符合行业标准情况(折算标准煤) |
3 |
|
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等配合 |
|
万元产值能耗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及省、许昌市、禹州市规定要求情况 |
5 |
|
|
8 |
人力
资源 |
用工情况 |
1 |
|
市人社局 |
|
带动就业情况 |
1 |
|
|
高技术人才占比情况 |
2 |
|
|
9 |
安全
生产 |
消防、重大安全隐患情况 |
3 |
|
市安监局牵头,
市公安消防大队配合 |
|
重大危险源、使用危化品情况 |
2 |
|
|
职业病危害风险情况 |
2 |
|
|
10 |
社会
稳定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审核备案情况 |
5 |
|
市维稳办牵头,市信访局配合 |
|
11 |
综合
评价 |
市有关领导、3名专家围绕产业政策、规划控制、质量效益、综合实力、技术创新、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评价 |
20 |
|
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该项得分 |
|
12 |
加分 |
1.引进世界500强、境外上市企业或投资50亿以上的工业类投资项目加5分。
2.引进中国500强、国内上市企业、投资30亿元以上项目,或禹州市境外项目投资主体在我市注册设立子公司的工业类投资项目加4分。
3.引进中国民企500强、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或拟准入项目承诺先期注入启动资金的,或参与制定修订国家、行业标准,或属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拥有国家级品牌、博士后工作站等工业类投资项目加3分。
4.拥有省级及以上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名牌产品,或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工业类投资项目加2.5分。
5.拥有许昌及以上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等工业类投资项目加2分。
累计最高加5分。 |
+5 |
|
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发展中心配合
|
|
|
合 计 |
100+5 |
|
由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总得分 |
禹州市非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非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机制,通过对拟准入项目全面评估,推进各类要素资源合理高效配置,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产业布局优化提升,全面提高项目投资的质量和效益,着力促进全市经济加快转型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范围
全市投资2000万元以上新增建设用地的服务业、农业及其他行业投资项目(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除外)。
二、评估原则
(一)坚持科学有序发展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划为引领,坚持“产业集群、用地集约、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推动项目有序落户、产业合理布局。
(二)坚持转型创新发展原则。以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以及非工业类新兴业态为导向,推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现代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一二三产融合,新兴业态突破。
(三)坚持质量效益为重原则。以“亩均产出效益”分析为重点,立足于提高项目质量效益,以最小的资源环境等要素配置代价创造最大化效益,促进土地资源向高产出、高效益企业优先配置。
(四)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技术分析与经济分析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给合,指标评估与政策服务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估项目。
三、评估体系
设置否决、定量、加分3大类评估指标,对非工业类投资项目准入可行性进行评估。
(一)否决指标(4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非工业类投资项目不予评估、不予准入:
1.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明令限制的。(由市发改委负责认定)
2.项目选址、用地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农林局等部门负责认定)
3.项目选址不符合禹州市环境功能区规划,大气、卫生等防护距离不能达到规定的;环保、消防、安全、能耗等达不到要求的。(由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发改委负责认定)
4.投资主体存在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或者近三年内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等行为被查处或警示的;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农林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禹州市支行、市法院、市维稳办、市信访局负责认定)
(二)定量指标(23项)
未被否决的投资项目进入评估程序,设置定量评估指标11类23项,共100分。
1.符合产业政策情况(3项、8分)
符合产业政策情况(3分);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情况(3分);对行业转型升级带动作用情况(2分)。
2.符合规划控制情况(6项、10分)
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情况(2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2分);符合园区控制性详规情况(2分);开发强度等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和标准情况(2分);项目选址地下文物保护情况(1分);水资源利用、水土保持、供排水等水环境情况(1分)。
3.质量效益情况(3项、12分)
投资强度(6分);产出强度(3分);税收贡献(3分)。
4.综合实力情况(4项、9分)
投资方综合实力、生产资料市场供给保障情况(3分);投资规模、资金落实情况(2分);能否按建设周期实施情况(2分);能否按比例缴纳项目建设保证金情况(2分)。
5.创新创意能力(1项、7分)
科技、创意等综合创新能力评价情况。
6.环境保护情况(1项、10分)
生态、环境影响综合评价情况。
7.能源消耗情况(1项、7分)
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能源、资源消耗综合评价情况(折算标准煤)。
8.人力资源情况(1项、4分)
用工、带动就业、人才等情况。
9.安全生产情况(1项、8分)
消防、安全综合评价情况。
10.社会稳定情况(1项、5分)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审核备案情况。
11.综合评价情况(1项、20分)
市有关领导、3名专家围绕产业政策、规划控制、质量效益、综合实力、创新创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评价。
(三)加分指标(3项)
1.引进世界500强、境外上市企业或投资10亿以上的非工业类投资项目加5分。
2.引进中国500强、国内上市企业,或禹州市境外项目投资主体承诺在禹州市注册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的非工业类投资项目加4分。
3.引进中国民企500强,或拟准入项目承诺先期注入启动资金的非工业类投资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广、成长性好的新经济、新业态项目加3分。
(四)计分办法
综合评估实行百分制,结合加分指标,最高分为105分。其中产业政策、规划控制、质量效益、综合实力、创新创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社会稳定10类指标由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每项指标分值,结合实际审查以及听取陈述、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综合评价指标,由市有关领导和3名专家以每人20分的分值进行综合评价,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加权平均后得出该项指标最终得分。加分指标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五)结果运用
1.综合得分70以下的项目,不予准入。
2.综合得分70-80分的项目,列入实施项目储备库,招商引资单位帮助进行整改完善,提交市产业投资项目集中评估联席会议集中会审评估,仍达不到80分以上的项目,不予准入。
3.综合得分80-90分的项目,进入禹州市实施项目库,全力保障项目实施。
4.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项目,动态调整直接进入禹州市重点项目盘子,优先保障项目实施。
四、评估程序
(一)提出申请。对拟开展评估的非工业类投资项目,由项目投资主体或引进单位于每月15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安排下一个月度评估,重大事项需要“一事一议”的除外),向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二)申请资料。申请单位需填报《禹州市非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申请表》,提供《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意向地块1∶500现状地形图(或项目拟选址区域位置),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主要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境外投资企业提供商业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投资方上年度销售收入及上缴税收证明材料、生产产品照片,近6个月内的开户行资信证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受理评估。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16日对申请评估的项目分类梳理,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呈报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分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初审。
(四)初审评估。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每月19日前,围绕分管评估指标事项开展初步审查,在《禹州市非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申请表》相应栏内附初审意见,并签字盖章,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集中评估。集中评估通过召开市产业投资项目集中评估联席会议形式进行。
1.时间要求: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需要“一事一议”的项目随时召开联席会议评估。
2.会议内容:通过项目投资主体或引进单位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陈述、答辩,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专家根据《禹州市非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初审意见进行打分,综合得分70分以下的项目不予准入,70分以上的项目分类管理实施。
3.结果确定:每次联席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集中评估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以会议纪要为准,确定项目是否准入。
五、监督管理
(一)严肃评估纪律。参加评估的专家和有关单位人员应当以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参加项目评估,不得泄露项目技术秘密和评估过程中其他人员的意见,不得私下与申请单位、其他利害关系人联络,不得收受项目申请单位、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现金或财物。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二)引导项目主体自律。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申报资料。凡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取消其评估申请资格或评估结果,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加强对准入项目投资主体的监督管理。在项目实施中,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投资主体和投资内容,确因客观条件限制而调整的,需重新提请评估。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的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处理。对未按照项目承诺书(投资协议书)履约的项目,相关部门应根据约定进行处理和追责。项目竣工试生产或投产后应进行综合验收,对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税收贡献等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出具限期整改意见书,到期整改不到位的,对项目生产用电、用水、用气等要素配置实行差异化价格,相应提高要素成本(具体惩罚措施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评估办法试行情况科学制定)。
(四)严格准入条件。对经过评估,确定不予准入的项目,不给予各类要素资源配置,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擅自推动实施,严禁违规办理相关手续;对确定准入的项目,各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在项目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全过程实行“一站式”受理、全程式代理、开通绿色通道、限时办结“一条龙”服务,全力保障各类要素,加快项目实施。
(五)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准入项目实施过程的督促检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实施。市监察局应对项目评估过程中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等情形实施责任追究。
六、其他事项
对禹州市经济转型发展有重大意义的重大项目,投资规模大的项目,国家、河南省鼓励支持的新业态项目,以及用地量少、投资强度大的项目等实行“一事一议”。
七、附则
(一)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各牵头单位或直接主管单位根据评估指标体系中所负责指标,认真研究制定评分实施细则,并报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两年,根据国家、省、市新政策、新要求适时修改调整。
附件:1.禹州市非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申请表
2.项目评估申请报告(样本)
3.禹州市非工业类投资项目承诺书
4.禹州市非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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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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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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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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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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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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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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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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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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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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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扩建 □改建 |
□外资 □内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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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类别 |
□鼓励类 □允许类 □限制类 |
对应产业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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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
|
|
用地面积(亩) |
|
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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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
□新用地 □转让 |
是否建在
禁止准入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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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位置 |
|
|
主营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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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万元) |
|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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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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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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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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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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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总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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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产出比(总投资/总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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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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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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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电装机容量(KVA) |
|
年综合耗能情况(吨标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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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
|
|
社会稳定影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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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业主申报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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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成员单位意见(盖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1
禹州市非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申请表
附件2
项目评估申请报告
(样本)
一、公司概况(投资方)
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主营业务、近三年的销售、利润、税金、资产负债、银行信用等级,是社会自然人投资的项目,需重点说明投资人及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项目简介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占地规模,拟选址,建筑面积,建设年限,主要建设内容,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行业位置,供电、供排水、供热、供气、原材料等要素配置情况,消防、安全、环保(含污水、废气、固废等排放情况)、社会稳定、节能措施等。
三、效益分析
项目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筹措情况,项目建设计划安排,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预计用工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量,年销售收入,年利税,可以带动当地就业情况。
联 系 人:XXX
联系方式:XXX
附件3
禹州市非工业类投资项目承诺书
根据《禹州市非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办法(试行)》,经申报禹州市产业类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评估,本企业现就项目实施承诺如下:
一、保证项目准入评价申报资料真实、可靠。
二、保证项目技术来源正当,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严格按照准入标准、要求和所申报的项目指标实施项目。若有违反,愿受处理处罚并及时整改。
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出让合同要求集约节约用地,如违反法律法规,愿受处理处罚并及时整改。
五、保证依法实施项目建设,并在取得土地后 个月内开工,项目建设期 个月,项目实际投资强度不低于 万元/亩。项目竣工后,完成各单项验收,及时申报项目投产综合验收。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 业(盖章):
附件4
禹州市非工业类投资项目评估指标体系
项目名称:
|
序号 |
类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估
得分 |
责任单位 |
|
1 |
产业
政策 |
符合产业政策情况(鼓励类得3分、允许类得2分) |
3 |
|
市发改委牵头,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有关乡镇(办)配合 |
|
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情况 |
3 |
|
|
对行业转型升级带动作用情况 |
2 |
|
|
2 |
规划
控制 |
项目选址符合禹州市城乡规划情况 |
2 |
|
市城乡规划局 |
|
符合园区控制性详规要求情况 |
2 |
|
市服务业发展局及相关园区主管单位 |
|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
2 |
|
市国土资源局 |
|
开发强度等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和标准情况 |
2 |
|
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
|
项目选址地下文物保护情况 |
1 |
|
市文广新局 |
|
水资源利用、水土保持、供排水等水环境情况 |
1 |
|
市水务局 |
|
3 |
质量
效益 |
亩均投资强度达到行业标准得3分,每增加20%加1分,最高加3分 |
6 |
|
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农林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乡镇(办)配合 |
|
投产后,亩均年应计税销售收入达到行业标准得2.5分,超过标准20%以上加0.5分 |
3 |
|
|
投产后,年亩均税收达到行业标准得2.5分,超过标准20%以上加0.5分 |
3 |
|
|
4 |
综合实力 |
投资方综合实力、生产资料市场供给保障情况 |
3 |
|
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农林局、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有关乡镇(办)配合 |
|
投资规模、资金落实情况 |
2 |
|
|
能否按建设周期实施情况 |
2 |
|
|
能否按比例缴纳项目建设保证金情况 |
2 |
|
市财政局 |
|
5 |
创新创意 |
科技、创意等综合创新能力评价情况 |
7 |
|
市科技发展中心牵头,市商务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农林局配合 |
|
6 |
环境
保护 |
生态、环境影响综合评价情况 |
10 |
|
市环保局 |
|
7 |
能源
消耗 |
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能源、资源消耗综合评价情况(折算标准煤)
|
7 |
|
市发改委牵头,市服务业发展、市农林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有关乡镇(办)等配合 |
|
8 |
人力
资源 |
用工、带动就业、人才等情况 |
4 |
|
市人社局 |
|
9 |
安全
生产 |
消防、安全等综合评价情况 |
8 |
|
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消防大队配合 |
|
10 |
社会
稳定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审核备案情况。
|
5 |
|
市维稳办牵头,市信访局配合 |
|
11 |
综合
评价 |
市有关领导、3名专家围绕产业政策、规划控制、质量效益、综合实力、创新创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评价 |
20 |
|
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该项得分 |
|
12 |
加分 |
1.引进世界500强、境外上市企业或投资10亿以上的非工业类投资项目加5分。
2.引进中国500强、国内上市企业,或禹州市境外项目投资主体在我市注册设立子公司的非工业类投资项目加4分。
3.引进中国民企500强,或拟准入项目先期注入启动资金的非工业类投资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广、成长性好的新经济、新业态项目加3分。
累计最高加5分。 |
+5 |
|
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农林局、市政府金融办配合 |
|
|
合 计 |
100+5 |
|
由市产业投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总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