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禹州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6年,禹州市发改委按照禹州市政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公开工作重点。重点围绕科学发展观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大涉及民生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向上级报送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以公开促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了《禹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人员分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积极完善规范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保证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通道畅通,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6年,我委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汇总,在政府网站设置了公开专栏,涉及7个股室(中心)所。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和具体操作措施,坚持每周读网,指导督促相关股室(中心)所认真落实规定,严格公开内容、形式,规范公开标准,增强了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发改委共主动公开信息6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2条,部门动态47条、行政处罚公示1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发改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市发改委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0件。
市发改委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市发改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被提起行政诉讼的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6年底,国家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6年禹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实行收费。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委将查补缺漏,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组织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股室,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二是在便民利民的基础上采用微博、微信、网宣等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加强信息查询功能,提供多种简单、易操作的查询方式,方便群众查询发布的各类政务信息。
三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保证政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意义,加深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建立与群众互动交流的平台,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委将认真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公开措施,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积极打造阳光、透明,美丽、和谐的发改部门新形象。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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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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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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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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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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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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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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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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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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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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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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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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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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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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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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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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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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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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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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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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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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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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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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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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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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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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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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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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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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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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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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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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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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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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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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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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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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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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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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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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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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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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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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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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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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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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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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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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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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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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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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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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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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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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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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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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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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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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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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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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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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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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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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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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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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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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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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