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朱阁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概况
2016年,朱阁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的工作部署,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1.成立机构,确保领导到位。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由人大主席担任主任。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各办公室主任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2.加强审查,确保规范到位。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行公开,明确了由党政办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并专门安排了2名懂电脑操作、保密意识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更新及网络维护等日常工作,镇机关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党政办及纪委分别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监督,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3.健全制度,确保约束到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保密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朱阁镇政府及各部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镇没有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6年底,国家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实行收费。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量偏少,更新、上报信息不够及时,硬件设备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三是要在强化检查督查上下功夫,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朱阁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朱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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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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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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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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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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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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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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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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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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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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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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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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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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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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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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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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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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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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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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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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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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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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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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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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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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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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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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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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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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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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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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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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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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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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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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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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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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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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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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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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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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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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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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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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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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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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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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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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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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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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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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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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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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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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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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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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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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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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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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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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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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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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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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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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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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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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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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