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禹州市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若咨情况请与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南省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电话:0374—2076811)。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关心帮助指导下,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两化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为引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创建,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工作举措,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2016年,按照《禹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要求,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创新工作举措,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扎实开展。一是积极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建设。中心拟定了《禹州市关于推行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向51个政务服务单位广泛征求了意见,将意见整理汇总后报送市政府研究,并草拟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相关会议材料上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工作,现文件已以bet365亚洲真人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州市推行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禹政办【2017】4号)准备下发。同时,向各政务服务单位印发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信息调查表,开展政务服务单位办理事项信息普查,为下一步实现“一号一窗一网”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便民服务工作。2016年,全市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站)共办理便民服务事项42.16万件(其中,乡级便民服务中心共办理20.76万件,村级便民服务工作站共办理21.4万件)。其中,6个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颍川办、钧台办、夏都办、方岗镇、褚河镇、火龙镇),5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站(颍川办东关村、钧台办花园村、方岗镇刘岗村、褚河镇小刘村、火龙镇刘沟村)和7个新型社区(颍川办御湖湾社区、夏禹社区,钧台办坪山社区、万丰社区,韩城办天源社区、伟业社区,夏都办阳光社区)已经实现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工作站试点与市政务服务大厅的联网,为下一步实现三级便民服务联网全覆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了推进我中心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彭秋枝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组员的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同时,明确各窗口负责人为本部门窗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在大厅窗口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组织机构的建立,使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上而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信息范围。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今年主动公开有关政务信息576条。其中机构和各窗口行政职能信息509条;领导信息1条;法律法规类4条;中心动态、公告、“两化建设”信息40条;其它类信息22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类信息:中心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方面的信息。
2、领导信息:中心领导的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等方面信息。
3、政策法规类信息:中心公开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信息。
4、业务类信息:中心公开工作信息、机构概况等方面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中心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五种:1、网上公开。在中心网站shenpi.yuzhou.gov.cn上将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能、规章制度、窗口咨询电话、窗口布局,各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时限、申报材料、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供公众查阅。并在网站上公开中心有关工作动态、有效促进了中心外宣工作和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2016年以来,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0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承接河南省人民政府和许昌市人民政府下放管理行政审批项目9项;职能调整行政审批项目76项,合并3项行政审批项目,全市保留行政审批项目8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得到全面清理取消。2、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大厅公示栏、中心大屏幕等公开。将中心各办事窗口布局、办事流程、每月窗口考评打分情况等在公示栏和大屏幕公开。在大厅显要位置设立监督台和便民服务台,公布监督投诉电话2079876和便民服务热线电话2076789,方便申办人咨询和监督。3、在各办事窗口公开。一是各窗口单位将其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印制成告知单或办事须知在窗口摆放公开;二是对有收费项目的窗口,将收费许可证装订成框或复印件呈列于窗口公开;三是对有申请格式文本的审批项目,其格式文本在窗口公开,让申办人参阅填写。同时,还要求窗口提供其它便民服务,如纸笔、水杯、老花镜等,使申办人办的舒心。我们在三层办事大厅还都设置了便民服务台,配置了查询机、便民箱、茶水台、填单桌、休息座椅等设施,并在一楼大厅入口处放置轮椅,为群众提供综合的便民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但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
结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中心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一)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
(二)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17年3月20日
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76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5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7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