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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变更更正
作者:公安局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17-06-12 08:38:57  浏览 人次
    

办理对象

河南省内居民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条件

1、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不向上追溯,不横向攀联;

2、公民申请民族变更,需经县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证明;

4、父母结婚证。

注:请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收费标准

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办证时限

派出所当场办理或以规定时间为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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