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河南省内居民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条件
1、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不向上追溯,不横向攀联;
2、公民申请民族变更,需经县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证明;
4、父母结婚证。
注:请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收费标准
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办证时限
派出所当场办理或以规定时间为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