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许昌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许环〔2016〕15号)文件要求,经市环保局审核。现有61台提前淘汰黄标车符合提前淘汰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条件,为保证补贴资金发放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61台车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尾气办。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4日-2017年12月31日。
邮编:461670 电话:13608431978
附件:第一批公示.xls
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2号
2017年12月24日